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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规护栏健康直销行业合规护城河,广告法/食安法/化妆品条例一键检测

健康直销行业差异化护城河 · 广告法 / 食品安全法 / 化妆品条例 一键检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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绝对化用语

  • 最好、最佳、最大、最高
  • 第一、唯一、首个、首选
  • 顶级、极品、万能、独家
  • 全网第一、销量第一、NO.1
  • 国家级、世界级、祖传、特效

医疗功效

  • 治疗、治愈、根治、疗效
  • 消炎、抗菌、杀菌、消毒
  • 防癌、抗癌、抗肿瘤
  • 抗敏、防敏、脱敏
  • 药到病除、痊愈、医治

虚假承诺

  • 100%有效、无效退款
  • 永不反弹、一次见效
  • 一夜变白、三天瘦
  • 包治百病、彻底治愈
  • 安全无副作用、零风险

保健品违规

  • 代替药物、治疗作用
  • 预防疾病、诊断疾病
  • 医生推荐、专家推荐
  • 临床验证、临床试验
  • 国药准字、OTC、处方药

化妆品违规

  • 药用、药妆、医学护肤品
  • 丰胸、美乳、减肥、瘦身
  • 减脂、燃脂、增高
  • 生发、防脱、脱毛
  • 祛斑、除皱、瘦脸

⚖️ 广告法核心要点摘要

第9条(绝对化用语禁令):广告不得使用"国家级""最高级""最佳"等用语,违者处20万-100万元罚款。

第17条(医疗用语禁令):除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外,禁止其他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,不得使用医疗用语。

第28条(虚假广告):商品性能、功能、质量等与实际不符,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,构成虚假广告,处广告费用3-5倍罚款。

食品安全法第73条: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,应当声明"本品不能代替药物"。

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: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医疗作用、虚假夸大内容,不得使用"药妆""医学护肤品"等表述。